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维护消费者利益的领头人
----穆棱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 郑连波

   郑连波同志自2003年担任穆棱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工作以来,在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关怀帮助下,坚持以“三个代表”为指针,以党的事业和保护人民群众利益为重,立足本职工作,忠于职守、廉洁从政,同消协工作人员共同努力, 尽心尽力地为广大消费者排忧解难,千方百计维护好广大消费者利益,得到了上级的充分肯定。穆棱市消协连续三年获牡丹江市消协系统标兵单位,市工商局保护消费者突出贡献奖,被中消协评为落实《消法》首项职能达标单位,许多创造性经验在省、市消协会议上介绍,本人不仅年年被市消协评为先进个人,而且连续多年被本局评为优秀工作者和执法先进个人。

  一、树立公仆意识,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

  郑连波在工作实践中采取了以下几项措施,一是认真接待来信来访和投诉电话,做到件件有记录,事事有答复;二是受理投诉工作切实做到制度化、程序化、规范化;三是对消费者投诉不推诿,按政策规定能受理的,决不转办,认真调查处理,四是对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决不手软,进行公开揭露、批评,震慑违法者蔑视法律的嚣张气焰,为消费者讨回公道;五是受理投诉做到"四个一样",即生人熟人一个样、大人小孩一个样、大件小件一个样、县内县外一个样,并做到耐心、细心、周到、热情;六是处理投诉时以实事为依据、以法律为准绳,晓之以理、动之以情,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、合理地解决纠纷,树立良好的公务员形象。近三年来郑连波一人就接到投诉电话2000人(次),接待来访群众600人(次),受理消费者投诉1450件,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60万元,投诉解决率为97%。共收到消费者感谢信、表扬信36封,接到感谢、表扬电话22次,收到锦旗6面。

  他在处理每一件投诉案件时都严格坚持依法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廉洁奉公。2005年3月11日周五下午3点多,他接到了福禄乡四方村村民的集体投诉,反映在林业局加油站购买的-35#柴油用在农用车上打不着火,请求帮助处理此事。他及时向领导作了汇报,并会同工商局执法人员立即进行现场调查,随后,又来到四方村逐户调查取证。经过调查证实,林业加油站购进的10吨-35#柴油为劣质柴油,合计销售金额4.3万元。仅仅用两天时间,3月13日(周日)上午,在消协的主持下,加油站一一退回了农民的购油款及运费,农民们的脸上露出了赞许的微笑。

  二、提高自身素质,为做好消保工作打好基础

  为了做好维权工作,他坚持刻苦学习,努力掌握维权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常识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,涉及法律法规多,新情况新问题多,很多消费纠纷产生的原因又是错综复杂的,这就使维权工作无形之中增加了难度。为了熟知相关的法律法规,成为做好工作的行家里手,他坚持边工作边学习,把业余时间和星期天都用在学习上,并主动地向有经验的同志请教,能非常熟练地掌握和运用维权工作涉及的法律、规章和特殊情况的处理规定,提高了对新情况新问题的处理能力。他牢固树立消费者合法权益至高无尚的思想,竭尽全力地做好维权工作。他常说,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,是“三个代表”思想的重要体现,人民群众最关心自身权益的保护,我们的工作做好了就能促进社会稳定,就能增进人民群众对党的感情。正是基于这个认识,他不分星期天和节假日,加班加点地干工作,几年来没休息过一个完整的星期天。他为了消费者的利益,不怕吃苦,不怕麻烦,敢于碰硬,敢于较真儿,哪怕是小至几元钱的赔偿他也从不放过,努力为消费者讨回公道。他注重对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的理论研究,撰写了大量的调查报告和理论研讨文章,先后有3篇调研文章和12条信息被上级采用。

  三、开拓进取,努力探索维权工作新的方法和途径。

  为了做好新形势下的维权工作,他积极争取局领导的支持,主动地向局领导汇报工作思路和打算,并在每次活动中邀请市领导参与并给予指导,还及时地把工作中的困难和全部工作情况向各级领导汇报,极大地提高了市领导对维权工作的重视程度,消协组织的历次活动,市领导都能亲临现场并发表重要讲话,较好地推动了全市维权事业的发展。他主动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维权工作。充分发挥市委宣传部、文明办、工商局、技术监督局、卫生局、商业局、烟草专买局、环保局、公安局、城建局等单位的作用,扩大了维权工作队伍,增加了维权力量,提高了维权工作的效率。他还从实际出发,聘请3.15维权志愿者,涌现了河西乡农民彭立业、退休工人王义年等一批维权模范,为维权工作探索了新的办法,受到省、市消协的肯定。他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,向消费者传授维权常识。几年来,市电视台积极配合宣传,共播发维权新闻46条,制做13期专题节目,对引导消费者依法维权起到了较好的作用。为了使消费者掌握更多的知识,他们每年都组织4次以上大型宣传活动,现场为消费者提供咨询服务。他采取有效措施,为消费者维权提供方便,为解决消费者投诉找不到门、见不到人、损失难以挽回的问题,他从2004年开始,带领大家实行无假日工作制,365天受理消费者投诉,并采取电话、填卡、出现场快速调解消费纠纷三种方法,这些方法极大的方便了消费者解决维权事宜,为消费者投诉节省了时间和经费。他还注重营造维权氛围,在市中心地段设立了四处公益广告牌,在64个社区村屯建立红盾维权联系点,在18个商场市场设立投诉站,使消费者权益受侵害,不出经营场所就能解决问题。

  四、 廉洁奉公,以自身的模范行动影响和带领一班人。

  他在工作中始终身先士卒,为人师表,时时处处为大家做榜样。消费者协会的工作,是为消费者办事实、做好事的社会团体。由于工作性质的关系,很多消费者在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保护后,总想表达一下自己的感激之情,但他始终坚持送礼不要,请吃不到,深受消费者的敬佩。有时由于一些特殊原因,老朋友、老同志因自己的问题伤害了消费者,想通过关系不赔偿或减少赔偿消费者经济损失。对此,他反复说明情况,耐心做好工作,严格按章办事,从不利用工作之便徇私情。还有一些极个别的原因使消费者的损失难以挽回,如购买的商品超过保修期、商家破产无处查找、外地生产厂家联系不上等等。对此类特殊情况,他都能慷慨解囊,给特困消费者一些经济援助。政府组织的扶贫帮困献爱心,向灾区人民捐款等,他都能起到很好的带头作用。在他和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,消协成了市民心目中的一张名片,被誉为“特别能战斗的维权集体”。